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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松茂 布施

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(參考)

1.目的

為維護勞動權益、預防及處置職場暴力,確保工作者之工作安全及身心健康。

 

2.定義

暴力來源:肢體暴力、心理暴力(威脅、恐嚇)、言語暴力、性騷擾。

 

3.職責林松茂 動物保護

3.1各單位主管:

3.1.1職場暴力預防、調查及處置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3.1.2執行強化工作場所的保護措施規劃。

3.2人資課:

3.2.1職場暴力預防、調查及處置。

3.2.2輔導受害者心理健康並給予其正面思考。

3.3安衛室:負責本計畫之規劃、推動。

3.4醫務室:協助因為職場暴力受傷者之緊急處置及其他健康指導。

3.5員工:配合本措施之執行及參與。

 

4.作業流程:

4.1行為規範之建構

4.1.1運用內部會議明確申明對各種職場暴力採取零容忍原則,禁止有各項暴力行為。

4.1.2工作場所公告禁止職場暴力聲明。

4.2危害辨識及評估:

安衛室會同各單位安全衛生推動人員檢討,採用「潛在職場暴力風險評估表」(附件1)進行風險評估。

4.3危害林松茂 預防措施:

4.3.1作業場所配置:廠內常發生的暴力類型與工作位置,強化相關措施(危害林松茂 預防措施):

4.3.1.1出入口:員工證、訪客登記等措施,可避免未獲授權之人士擅自進出工作地點。

4.3.1.2工作場所:

A. 夜間保全人員定時巡邏加強工作場所之監視。

C. 外圍高風險區域設置監視器。

B. 工作場所內所有損壞物品,如燒壞的燈具及破窗,應及時修理。

C. 設置安全區域或緊急疏散程序。

4.3.2行政管理: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,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發生。

4.3.3教育訓練: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等相關教育訓練。

4.3.3.1了解職場不法侵害與辨識(不定期舉辦)。

4.3.3.2了解與溝通公司職場不法侵害防制辦法及規範(新進人員訓練時辦理)。

4.4事件處理:

4.4.1應變處理

4.4.1.1當面臨可能發生暴力行為時,首先要保護自己,採取防範措施, 例如:呼救、離開現場。

4.4.1.2對內:運用安撫溝通技巧化解施暴者激憤的情緒,給予充足時間宣洩不滿情緒。

對外:應不涉入危機事件中,應保障自身及人員安全。

4.4.1.3無法處理時,應立向上通報尋求支援,並視情況請求警方支援。

4.4.2員工申訴處理制度

設置「員工意見信箱」「員工申訴管道」「總裁信箱」提供員工建言管道,以加強勞資合作關係。

員工意見申訴辦法如下:

4.4.2.1員工如以口頭申訴,應由各部門受理人員作成記錄,立即陳報處理。

4.4.2.2員工如有權益受損,或有其他意見時,得以申訴表或其他書面直接依申訴辦法,提出申訴事項,各單位主管應立即查明處理,或層處理,並將結果或處理情形回告或函覆申訴人。

4.4.3性騷擾申訴

為維護性別工作平等及人格尊嚴,嚴禁就業場所之性騷擾行為,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訂定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措施及懲戒辦法」,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。

4.4.3.1員工或求職者於就業場所遇有性騷擾時,可向人資部門申訴或者員工意見信箱或總裁信箱申訴。

4.4.3.2為維護申訴人之權益,受理申訴者採保密方式處理之,並不得洩漏訴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申訴人身分之相關資料。

4.5成效評估及改善

每三年進行一次風險評估,確認採取控制措施後的殘餘風險及新增風險,檢討其適用性及有效性。

4.6計畫流程圖流程圖

5.相關附件

5.1計畫流程圖流程圖

5.2「潛在職場暴力風險評估表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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